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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陪产假

  • 问政网友:mnb
  • 问政对象: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3-10-25 12:34:11

企业不给员工陪产假怎么办?

问政跟踪
  • 1 2023-10-25
    12:34:11
    mnb 已问政
  • 2 2023-10-25
    17:26:09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3 2023-10-25
    17:36:46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3-10-25 17:36:46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您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落实护理假,若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健康股办公室,电话:0830-428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