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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买首套房多交的税开发商迟迟不退

  • 问政网友:小露子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6-01-02 20:33:32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在江南中央花园买房得时候,由于不懂,开发商叫我交了百分之3的税我便交了,而且当时我还开了首套房证明,他们却依旧收取了百分之三,说的是交房的时候便退还多交的百分之1.5。现在通知我们交房,却不退我多交的税,说要等房产证办下来再退,可据我了解,有的业主也只交了1.5。这开放商是故意欺负我们这些不懂的老实人吗?现在请问到底开发商这样做到底合法吗?我要怎样才能让开发商把多收我的这部分钱退还于我?

问政跟踪
  • 1 2016-01-02
    20:33:32
    小露子 已问政
  • 2 2016-01-04
    10:00:41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16-01-06
    10:00:21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4 2016-01-06
    10:30:20
    小露子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6-01-06 10:00:21

您好,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140平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税务机关未委托任何单位代扣或代缴契税,开发公司所采取的这种代办方式是开发公司与购房人的自行协商行为。开发公司按照3%预收契税税款,是为了防止在契税缴纳环节购房户所持房屋状况与自身所述状况不符,若您确实符合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条件,您可告知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您的实际情况,据实缴纳契税。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与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税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