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小车营转非回泸入户
- 问政网友:风雨中的昆虫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6-01-02 23:16:57
领导好: 请问:我有一异地出租车下线,想开回家营转非自用,2012年4月28新车入户,捷达,国Iv排放,如果回泸上户须要些什么手续?改色如何进行?烦请指教!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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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23:16:57 风雨中的昆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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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10:32:41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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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9:08:5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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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23:44:20 风雨中的昆虫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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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6-01-08 09:08:57
回复:
1、按照省厅文件《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的精神,自2013年12月1日起,对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和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气体燃料车),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如机动车满足上述排放标准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应持身份证(如委托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机动车档案(密封),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路二段36号,咨询电话:0830-2504766)办理或辖区县大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并交验机动车。
2、机动车转入业务办理完毕后,机动车车身颜色发生更改的话,请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到行驶证、登记证书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路二段36号,咨询电话:0830-2504766)办理或辖区县大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并交验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