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团组织关系转接一事
- 问政网友:陈璇
- 问政对象:合面镇
- 提问时间:2023-11-01 20:30:17
本人今年2023年7月于四川农业大学毕业后,联系户籍所在地纳溪区合面镇沙合社区团支部接收团组织关系,第一次由于户籍地关系不完善被拒,补充信息后建议团支部负责人一直未收到回信,至今转接申请也未被接收。除短信在,本人另在不同时间致电团支部负责人三次,均未接,致电团支部直属上级,上级要求我必须找支部负责人本人,且她不能代为转告提醒该支部负责人该事宜,事后我仍发短信,还负责人仍旧不管不顾。我认为即使工作繁忙,也理应短信告知,且作为支部负责人,审查接收团员转入应该为其职责,目前所为有为失职。
问政跟踪
-
1
2023-11-01
20:30:17 陈璇 已问政 -
2
2023-11-02
09:54:06 合面镇 已受理 -
3
2023-11-02
10:11:50 合面镇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面镇
- 回复时间:2023-11-02 10:11:50
合面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合面镇沙河社区团支部接收团组织关系的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联系,跟您解释清楚没接收的原因,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合面镇人民政府:0830-890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