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已办理独子证家庭的相关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ZJQ
- 问政对象: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3-11-17 09:30:13
资讯现在纳溪区对以办理独子证家庭的包括医保在内的相关补贴政策,本人到现在为止未享受过相关待遇,但周围有人拿到过相关补贴,如果有,那这些补贴到那里去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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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09:30:13 ZJQ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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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7:50:23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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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7:59:55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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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3-11-17 17:59:55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章 第二十条 做好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资助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的有序衔接,继续落实我市独生子女家庭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按照我市同期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50%执行,经与您本人沟通,您和您的配偶均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故未享受该政策。独生子女家庭相关政策,已详细为您解释,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健康股办公室,电话:0830-428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