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能管我们居民区的众多蜂窝煤炉?
- 问政网友:健康快乐生活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1-05 13:38:04
距离上次我反应纳溪区城市花园多个茶馆燃烧蜂窝煤,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噪声污染;占道经营;喝茶者让小区公共场所成了聚集吸烟区,小区居民“被迫”吸二手烟等问题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月,除了在网上得到回复,12月31日有城管执法人员前来劝导外,不见任何改观。噪声依旧,占道经营依旧,4号楼下甚至把上公厕的通道也占了,通道两边各摆上3个蜂窝煤炉,树下则摆满了桌椅,蜂窝煤也堆在了公厕墙壁处,还做了一个柜子在旁边。他们除了屋外燃烧蜂窝煤,屋里也有煤炉燃烧蜂窝煤,还是可以同时燃烧两三个蜂窝煤的。在12月31日城管劝导后,这些煤炉也不见停过一刻。无奈,我们多次找到这些茶馆老板交流,可茶馆老板拒不整改,还态度恶劣,我就烧了怎样?你管得着吗?他们这蜂窝煤燃烧得好理直气壮!
因此,在这里我想问几个问题:
1、这些茶馆在居民小区燃烧蜂窝煤的行为合法吗?
2、如果居民区,公共场所燃烧蜂窝煤不合法,那该什么部门管?
3、主管部门对这些行为只能劝劝而已吗?不可以实施强制整改措施吗?不能让他们改烧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电或气,彻底解决问题吗?
4、如果限令整改,有期限吗?半个月都不够吗?
5、主管部门限令整改后,有后续监管职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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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13:38:04 健康快乐生活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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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14:53:18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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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16:26:12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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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20:15:19 健康快乐生活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1-06 16:26:12
纳溪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应纳溪区城市花园居民楼底燃烧蜂窝煤扰民问题的留言已收悉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2016年1月6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城市花园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已经着手整改,但仍有两家茶馆没有整改意向,执法人员随即暂扣了其正在使用的两个蜂窝煤燃炉,同时再次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警告。
对于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时限和程序。请网友多多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