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求助:白血病医疗救助

  • 问政网友:报料网友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1-05 15:35:05

家住泸县海潮镇龙塘村八组,孩子不幸患上白血病,今年才17岁,就读泸县二中,成绩优秀,现在于泸州进行治疗,医疗费用太过沉重,听说白血病属于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希望泸县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能够提供帮助,非常感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05
    15:35:05
    报料网友 已问政
  • 2 2016-01-05
    16:37:55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1-20
    09:17:08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1-20 09:17:08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回复

“爆料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泸县海潮镇白血病病患者申请救助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

一、需达到救助金额

白血病患者如果满足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2万以上,可以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但是这个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要通过民政计算(计算方法:如果是拿医院的结算单,就用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支付-大病保险支付就可得到;如果申请人拿的是医保局的报销明细表,就用医疗总费用-非基本-首先自付-起付线-统筹支付-补充支付)才能得到。

二、申请救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自己写申请。

2、各镇成立一个调查小组(由分管镇长、社事办主任、经办人、村、居委会主任组成),入户调查形成困难调查材料。

3、对贫困边缘群体对象,泸县民政局有关人员要入户调查,核实情况。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情况公示5天。

5、材料齐备后交泸县民政局审批。

三、必须提供的资料

1、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原件、结算单、出院证明。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申请、家庭困难调查材料(参与人员签字 镇上盖章)

4、提供医保部门报销凭据。

5、低保、五保、“三无人员”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


6、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