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现食品槟榔售卖 望加大监督管理
- 问政网友:甜7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3-11-27 09:37:56
近期发现泸州市大大小小街道,私人商贩(超市、摊位)均有售卖槟榔,大规模出现食品槟榔售卖,特别是水井沟,万象汇一些大型商超周围随处可见,在几年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希望市局加大监督管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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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09:37:56 甜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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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5:46:52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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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14:56:05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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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3-12-05 14:56:05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泸州现食品槟榔售卖 望加大监督管理”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明确,“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暂未发现食品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下一步,我局将待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食品冒充食品等违法行为。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0830-12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