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开通接入天然气的相关事宜反馈咨询
- 问政网友:ajie409142730
- 问政对象: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3-11-27 18:24:00
纳溪区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溪区招商引资企业,在保障安全供气和用户安全用气的前提下,更应该方便于民、服务于民。本人于2023年10月缴费申请接入,安装人员于2023年11月22日进场安装。前后因相关问题产生了一些歧义,且相关工作人员的态度问题加剧了矛盾的产生。现就该事项中产生的疑问进行如下反馈,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答复:
1、燃气开通接入,燃气公司表后只做一根管,要求用户自行安装燃气灶和热水器分流装置。
(1)燃气开通接入是否包含燃气灶和热水器分流装置安装?
(2)燃气管分流安装需要专业的工具,自行安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气表安装只固定表箱,气表和气管均活动的置于表箱内外(安装工人所带的抱箍材料与轻钢墙体不匹配),是否符合规范安装和安全作业要求?
3、燃气公司代收的保险费收据未加盖印章,收取的安装费只开具收据。
(1)燃气公司代收保险费收据未加盖印章是否合规?
(2)代收后是否应第一时间为用户购买保险,并及时向用户提供保险合同?
(3)燃气公司收取的安装费是否应该按照税务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4、燃气供气合同身份证信息填写错误,合同是否有效?如需要更换是否应向用户支付务工费及交通费?(预约安装时燃气公司也要求周末节假日安装需用户支付加班费)
上述事项希望能够提供相关合法合规证明予以佐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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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18:24:00 ajie40914273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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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09:15:21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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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09:29:14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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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5:02:23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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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2:26:31 ajie409142730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3-12-01 15:02:23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于2023年10月向泸州市纳溪区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安装天然气(以下简称:华燃公司),华燃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进行安装并于当天调试完毕。针对您提出的4点疑问,我局现对此进行回复。
1、燃气开通接入,燃气公司表后只做一根管,要求用户自行安装燃气灶和热水器分流装置。(1)燃气开通接入是否包含燃气灶和热水器分流装置安装?答:据了解,您所反映的分流装置实际为户内三通,根据预算,户内管道未包括在此次安装内。(2)燃气管道分流安装需要专业的工具,自行安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答:安装户内管道明管可以自行请工人安装,如连接软管等,暗埋需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也可以委托华燃公司进行安装。
2、气表安装只固定表箱,气表和气管均活动的置于表箱内(安装工人所带的抱箍材料与轻钢墙体不匹配),是否符合规范安装和安全作业要求?答:由于您家是轻钢别墅,需要用到与轻钢别墅管材匹配的管件,华燃公司先对您墙体上的管材进行临时固定,随后将购买和使用不锈钢管件。
3、燃气公司代收的报险费收据未加盖印章,收取的安装费只开具收据。(1)燃气公司代收的保险收据未加盖公章是否合规?答:华燃公司开具的收据只作为代收保险费的临时凭证,保险购买生效后会出具电子保单。(2)代收后是否第一时间为用户购买保险,并及时向用户提供保险合同?答:代收当天,华燃公司将费用转账到保险公司,次日电子保单出具后立即生效,相关保险资料会第一时间发送给您或打印纸质版派专人送达。(3)燃气公司收取的安装费是否应该按照税务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答:应当按相关法规开具发票,华燃公司录入税务系统,正式发票开具后将发送与您。
4、燃气供气合同身份证信息填写错误,合同是否有效?如需更换是否应向用户支付务工费及交通费?(预约安装时燃气公司也要求周未节假日安装用户支付加班费)。答:经查,供气合同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属华燃公司员工失职,华燃公司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重批评并处以罚款。合同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合同无效,华燃公司已与您预约非工作时间,由公司员工带上相关资料到现场为您重新办理,原合同作废。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管理,确保燃气用户的利益。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若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0830-4255265。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