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职工医保时长计算问题
- 问政网友:hzl903413290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1-06 13:51:54
我在单位上班时购买了职工医保,现在辞职了,最近工作不是很好找,我询问一下,我下一次就业的时候再购买职工医保需不需要把中途停的补齐,另外缴费时长怎么计算,中途这几年我已购买城镇医保。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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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13:51:54 hzl90341329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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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15:14:41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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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6:11:45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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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6:59:42 hzl90341329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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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1-11 16:11:45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按《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66号文件规定,医疗解除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办理医疗保险续保的,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
2、缴费年限。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不是连续计算,所以你中途中断的时间即不能补同时也无需补,到退休时再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再补缴费。
3、就你现在的参加居民医保,按目前我市泸市人社发〔2012〕66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可按每3年折算1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4、如有疑问,打电话咨询3104504
谢谢您的咨询,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