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拥军优属的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大度人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6-01-06 16:50:57

请问在部队立功受奖后,地方政府给予家庭或和个人哪些应有的待遇?

问政跟踪
  • 1 2016-01-06
    16:50:57
    大度人 已问政
  • 2 2016-01-12
    14:47:24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16-01-12
    14:53:09
    市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6-01-12 14:53:09
在部队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0元;荣获大军区和各兵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4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15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 300元。驻泸部队和泸州籍的现役军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奖励20000元。荣获荣誉称号、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由市政府实施奖励;市区内的驻泸部队(不含区县人武部、驻县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市政府实施奖励。区县人武部、驻县部队立功者和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由区县政府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