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纳溪滨河家园物业拒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123321007
- 问政对象:纳溪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3-11-30 16:56:32
催缴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小区物业管理费用,对方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开具不了为由拒绝开具物业服务费,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请相关税务机关予以监督,并文字说明告诉问政人原因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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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16:56:32 12332100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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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09:02:54 纳溪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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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6:19:55 纳溪区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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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6:22:22 123321007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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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3-12-01 16:19:55
纳溪区税务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纳溪滨河家园小区物业费由纳溪区东升街道大林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收,该公司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承诺为您补开发票。
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税费服务支持中心,电话:0830-7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