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龙马潭区劳动保障维权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dzjrain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1-07 16:47:37
领导你好:
请问一下,我有一亲属现在在龙马潭区一个家俱厂上班,从2009年2月份入职至今,但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现在工厂老板要求他离开工厂,他将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可以用哪些法律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他要提供哪些证据?现在能想到的只有部份工资单据可以提供,部分同时进厂工作的工友可作证明。请在本网站给予答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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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7
16:47:37 dzjrai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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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10:47:42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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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10:52:38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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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17:16:35 dzjrain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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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1-08 10:52:38
龙马潭区人社局对网友咨询劳动保障维权相关政策的
回复
尊敬的网友dzjrain:
你好!你想了解劳动保障维权相关政策问题,经过与你联系沟通,现回复如下:
关于员工被工厂老板要求离厂、能否等到补偿问题,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载明的事由,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条件,可以要求用人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了解其他劳动维权问题,你可致电0830-2522230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
特此回复!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