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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和九十岁以上老人国家有什么补助?

  • 问政网友:1091362979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1-07 22:01:08

我想问一下纳溪区白节镇农村吃低保要什么条件符合要求,还有九十岁以上老人国家有没有啥子补助,有具体标准怎样,麻烦上级部门说一下。

问政跟踪
  • 1 2016-01-07
    22:01:08
    1091362979 已问政
  • 2 2016-01-08
    08:54:55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1-11
    09:02:23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1-11 09:02:23

白节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泸州市纳溪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泸纳府办发〔2015〕24号文件)规定:

1.申请条件:持有我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2.办理程序:(1)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2)镇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3)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4)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评议结果。(5)镇政府在村级公示结束后,逐一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审核。(6)镇政府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7)区民政将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家庭相关信息并反馈镇政府,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8)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金和低保证。

3.所需的资料:个人申请、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资料(如:病历证明、县区级以上医院医学检查报告、残疾人需提供新版残疾证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等),家庭收入证明等资料。

接区民政局通知,在2015年满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享受由区民政局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300元。2016年截至目前,暂未接到其他补助政策的通知。

白节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作解释,您可以电话联系白节镇社事办——0830-4792055了解更多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