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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新生儿是否有三个月跟随母亲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问政网友:周周zzz
  • 问政对象:合江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3-12-07 12:20:00

新生儿出生住院产生的费用,不能跟随母亲使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吗

问政跟踪
  • 1 2023-12-07
    12:20:00
    周周zzz 已问政
  • 2 2023-12-07
    16:34:55
    合江县医保局 已转交
  • 3 2023-12-08
    09:42:21
    合江县医保局 已受理
  • 4 2023-12-08
    09:43:03
    合江县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3-12-08 09:43:03

市民朋友:

您好!您网络反映的“新生儿是否有三个月跟随母亲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7 号文件规定:“新生儿出生之日起 90 日内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 12 月 31 日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之规定。新生儿缴费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于12月8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综合服务股

联系电话:0830-5252256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