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安置房取得后多久可以办理产权证?
- 问政网友:lixiang2016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6-01-08 11:33:47
领导您好:
刚刚在叙永看到一套比较合适的安置房,但是比较担心后续的过户问题,想向贵部门咨询2016年的最新政策,安置房取得后多久可以办理产权证,能不能办理国土证,若可以办理的话,产权证到手后,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再次进行买卖。办理过户的手续及相关费用与普通二手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盼答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08
11:33:47 lixiang2016 已问政 -
2
2016-01-08
14:53:07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6-01-12
16:43:50 叙永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6-01-12 16:43:50
叙永县国土局回复:
网友您好!拆迁安置还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拆迁主体按规定将整幢房屋进行首次登记办理完毕后,方可申请办理被拆迁人不动产权证书。申请办理被拆迁人不动产权证书时间需30个工作日。待被拆迁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便可以进行不动产转移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费用为: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本/10元,增加1本加10元。2.交易手续费:住宅4元/㎡(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非住宅:房屋交易金额的0.5%(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0元,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税收问题,建议您咨询叙永县地税局。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两证合一统称为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至我局咨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