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施工单位拖欠我方材料款未支付 求相关部门协助要回
- 问政网友:1NT
- 问政对象:天仙镇
- 提问时间:2023-12-14 13:02:21
纳溪渠坝生态旅游项目游客接待中心的施工单位拖欠我方材料款未支付,从22年8月拖欠至今未解决,多次找到协商,总是说建设单位(纳溪区渠丰集镇开发有限公司)未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没有钱支付给我方。请协助支付我方费用,我们材料供应商也要支付人工工资,材料供应商费用等!特此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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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13:02:21 1NT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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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5:19:51 天仙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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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5:20:51 天仙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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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天仙镇
- 回复时间:2023-12-15 15:20:51
关于“纳溪渠坝生态旅游项目游客接待中心施工方拖欠问政人材料款,系建设单位未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网络问政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泸州市纳溪区渠丰集镇开发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及工程合格进度拨付工程款给施工方。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您还有疑可再咨询泸州市纳溪区渠丰集镇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830—4399037。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