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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内容与鉴定人当庭陈述不一致,以谁为准

  • 问政网友:唐一
  • 问政对象:市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23-12-19 12:38:47

司法鉴定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法庭上陈述的内容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内容不一致的,请问是以法庭陈述为准,还是以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准?

问政跟踪
  • 1 2023-12-19
    12:38:47
    唐一 已问政
  • 2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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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 已回复
  • 4 2023-12-23
    14:08:09
    唐一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23-12-20 16:51:09

您咨询“司法鉴定意见书内容与鉴定人当庭陈述不一致,以谁为准”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甄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依法通过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通过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等法定途径解决。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无权变更、撤销司法鉴定意见”的规定,当事人若对鉴定意见有疑问,建议通过案件委托人要求鉴定人予以解释和说明,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或重新鉴定等方式解决。司法鉴定意见书内容与鉴定人当庭陈述不一致,以谁为准,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庭审质证来加以判断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