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我的父母持有独生子女证,现已65岁但一直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补助费用
- 问政网友:zsw0305
- 问政对象: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3-12-25 16:06:57
我的父母持有独生子女证,现已65岁但一直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补助费用,请问如何可以领取到,另外超龄没有领取部分可否申请补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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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16:06:57 zsw03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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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15:52:41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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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09:51:41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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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3-12-27 09:51:4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 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下简称奖扶),具体办理程序是个人申请,村申报、乡审查、县审核审批。从审批通过年度起发放奖扶金,不存在补发的问题。
若您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致电0830-5263037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