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天兴镇垣山村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王之柒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1-10 18:41:11
投诉天兴镇乱加法规,2015年12月30号,我办理迁户口要天兴镇垣山村7组社长韩安军开证明,他说要请村上的工作人员黄至军,何鸣喜等工作人员吃饭才办理,还要我签村里的收入我就没有,村里的支出我要付的协议。
天兴镇人民政府回复网友“王之柒”,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在垣山村办理户口迁移被刁难的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育兵与镇群工办工作人员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现对您回复如下:对于您所反映“7社社长韩安军提出要请村上干部吃饭”一事,镇纪委与群工办及时与您本人及垣山村两委干部和7社社长进行了核实,最终未证实该情况。对于社里要求签订协议一事,镇纪委已及时进行了纠正,社上已就该问题向您作了相关答复。
韩安军提出要请村上干部吃饭一事敢说不敢认,关于要求签订收入和支出协议问题你们是怎么纠正的?问政回复上面没有明确答复?之前村上有人迁户口回来,你们就要求签订关于村里的收入就没有,支出就要付的协议,请问是谁规定的?投诉天兴镇乱加法规。
-
1
2016-01-10
18:41:11 王之柒 已问政 -
2
2016-01-11
10:12:04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1-22
15:03:22 泸县 已回复 -
4
2016-01-22
15:41:36 王之柒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1-22 15:03:22
天兴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王之柒”,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再次反映户籍迁移纠纷的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群工办工作员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现对您回复如下:
对于您所反映“韩安军提出要村上干部吃饭一事敢说不敢认”一事,经过镇群工办两次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调查组未收集到该情况的证实材料。欢迎广大群众据实向镇纪委举报。镇纪委电话:8366170。
关于“要求签订收入和支出协议问题……”一事,镇政府从未制定过以上规章制度,该社未与当事人签订协议,只是口头说。村两委已就该问题向您作了明确答复,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天兴镇群工办,电话:8366060。
感谢您对我镇村社干部工作的监督,希望您继续大力支持我镇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