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农村自建房超出面积是怎么计算的呢?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 问政网友:隨風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3-12-28 18:12:28

农村自建房办理产权证公式的面积计算依据是什么呢?超出面积是怎么计算的呢?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问政跟踪
  • 1 2023-12-28
    18:12:28
    隨風 已问政
  • 2 2024-01-03
    15:11:22
    奇峰镇 已受理
  • 3 2024-01-04
    15:18:04
    奇峰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4-01-04 15:18:0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果您农村自建房未超出规定面积,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测绘报告(找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权属来源(可以是老证,建房审批表或者规划许可证),权利人身份信息(户籍信息详情表),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站办理。

如果超面积,超出面积按照2023年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川府规〔202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规定计算:农村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泸县属丘陵地区,每人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

感谢您的支持,祝生活愉快,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电话0830-89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