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农村自建房超出面积是怎么计算的呢?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 问政网友:隨風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3-12-28 18:12:28
农村自建房办理产权证公式的面积计算依据是什么呢?超出面积是怎么计算的呢?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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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8:12:28 隨風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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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5:11:22 奇峰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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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5:18:04 奇峰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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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4-01-04 15:18:0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果您农村自建房未超出规定面积,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测绘报告(找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权属来源(可以是老证,建房审批表或者规划许可证),权利人身份信息(户籍信息详情表),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站办理。
如果超面积,超出面积按照2023年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川府规〔202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规定计算:农村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泸县属丘陵地区,每人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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