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将自己的菜地申请作为宅基地合法吗?
- 问政网友:陈锡铸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4-01-01 15:53:18
尊敬的领导! 我是泸县奇峰镇共和村村民,由于泸永高速占地拆迁后我家建房宅基地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问过村里得到的答复是:要么村里指定规划的土地上建房(这片地离我家的耕地远,无公路,并且是片坟地,根本不适合我们重建后的生产作业)要么让我自己找荒地再申请,但我自己的土地没有荒地了,我们一家长期在外租房过生活,政府现在也无过度补贴,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想将自己的菜地申请作为宅基地合法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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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15:53:18 陈锡铸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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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5:11:53 奇峰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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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1:03:32 奇峰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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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4-01-04 11:03:3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将自己的菜地申请作为宅基地合法吗”一事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和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及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之规定,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积极为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农户按程序审批农村宅基地。
感谢您的支持,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拨打电话(0830-899200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