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购房补助未发放
- 问政网友:清风笑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01-04 11:22:43
本人于2018年购买江阳区商品房,并于2023年2月27日缴纳契税,根据泸州市政府相关政策,购房人在2023年1月17日 (不含当日)前,在江阳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在2023年3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一次性给予契税总额15%的购房补助,但直至2024年1月还未收到购房补助。本人曾于2023年9月通过12345反映购房补助问题,但一直未予解决,仅回复处理流程中,请相关部门完成购房补助发放,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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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1:22:43 清风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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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15:42:06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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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15:42:44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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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16:45:58 清风笑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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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4-01-05 15:42:44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关于购房补贴发放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解释。如您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0830-3123787(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