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医院证明和社区医院证明不能通用吗
- 问政网友:康成
- 问政对象:泸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01-11 18:37:31
情况如下:孩子流感,住院一周,已经康复,人民医院有出院康复证明,为何还要到社区医院开具证明?社区医院要重新检查吗?能不能落实一站式服务!难道人民医院的出院证明还不如社区的吗?还是医疗系统内部不能通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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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18:37:31 康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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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1:23:11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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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1:15:00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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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01-15 11:15: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医院证明和社区医院证明不能通用吗”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2012)相关要求,对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学生要立即采取住院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住院隔离措施由实施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对居家隔离治疗的传染病病人由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管理,并告知病人及其家长具体的隔离时间、隔离注意事项以及隔离期满后开具复学诊断证明的要求和流程;隔离期结束后由管理患病学生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学校要加强与患者管理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痊愈复学诊断证明机制,认真核实隔离时间,符合要求后方可让学生返校(园)。
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819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