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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应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十二社弃土场环保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 问政网友:13982465173
  • 问政对象:新乐镇
  • 提问时间:2024-01-15 15:50:16

向主管部门反应如下问题,恳请环保部门连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弃土场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弃土场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环境。

问题:

 1、倒弃土施工作业时间几乎都是以晚上8点以后,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作息。为什么不在白天正常作业,难到是因为白天施工满足不了环保要求,就利用夜间无主管部门执法管理违规施工?那是否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请有关部门及时核实处理。

2、弃土场施工作业现场湿作业等环保措施严重不到位,灰尘非常重,空气质量非常差,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3、以上问题已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向村干部反应,请求向上级政府汇报并协调施工单位整改,但至今已快一个月了,现场无实质性改变。

诉求:

1、请环保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土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其违规作业,并拿出有力的环保措施 来确保现场施工的良好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确保附近居民身体健康不受影响。

2、请求有关部门撤销施工单位的夜间施工许可,恢复到白天正常倒弃土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


问政跟踪
  • 1 2024-01-15
    15:50:16
    13982465173 已问政
  • 2 2024-01-16
    09:54:19
    新乐镇 已受理
  • 3 2024-01-17
    17:17:57
    新乐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新乐镇
  • 回复时间:2024-01-17 17:17:57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镇政府立即组织生态应急办、交管站、建管站、综合执法办等相关行业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并与四川路桥桥梁有限责任公司G321改线项目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周边扬尘防治,采取黑色遮阳网防护或者硬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增加湿法作业设施设备,安装喷淋设施或者使用洒水车进行湿法作业,减少空气污染;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00,不得夜间超时施工扰民。G321改线项目现场负责人表示于 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整改。

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新乐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电话0830-4282025。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