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叙永户口只买了老家的合作医疗,如何申请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 问政网友:叙永超神豆腐干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01-17 17:42:34
泸州户口只买了老家的合作医疗,患高血压糖尿病在成都治疗后,长期服药,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长期异地治疗,是否能申请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是可以在成都申请吗还是只能回泸州申请呢
我有查询到需要定点医院,如果回泸州申请的话能否定点成都医院使用
有没有相关的申请流程介绍,或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可供我们参考下申请步骤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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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17:42:34 叙永超神豆腐干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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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10:09:49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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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10:12:10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01-19 10:12:10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长期居住异地的居民参保人员如何申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疾病和治疗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泸市医保发[2023)12号)第六条:“糖尿病高血压属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I类门诊特殊疾病”。可向我市范围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病历资料申请办理(目前我县符合条件的认定机构为叙永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中医医院、叙永安民医院)。如果符合认定标准,则当月办理,次月享受。居民医保I类特殊疾病的高血压年度报销限额为1980元、糖尿病年度报销限额为1740元。长期居住在我市统筹地区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也可报销,若未异地联网报销,可于次年3月31日前将当年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明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交与参保地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申请报销。
申报流程:长期居住在我市统筹地区外的参保人员,应持《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可在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下载)、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认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料,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830-6518333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谢科
联系电话:0830-6518333。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