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 问政网友:太平盛世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6-01-13 10:55:53
尊敬的泸州市规划局:
我们是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598号张坝天府花园的业主,在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明确约定楼地下为0层,而实际的情况是,楼地下出现了负一层,即现在的楼地下停车库。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开发商是否涉嫌违规操作?如果涉嫌违规,那楼底下部分停车库是否具备有产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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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3
10:55:53 太平盛世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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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12:58:1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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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13:02:2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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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16-01-14 13:02:25
由四川亨岳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张坝天府花园项目中已经建设完成的3、4号车库在规划审批方案中为地下负层整体车库,规划核实与规划审批相符。相关规划问题,请咨询市规划局监督科3117573,合同问题请咨询房管局和工商部门。房管局联系电话:3156497,商务局联系电话:227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