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规范市区跨江桥梁命名工作的建议
- 问政网友:想和你去吹风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01-23 13:19:20
市住建局:
泸州市一座两江怀抱的江城,近年来建设了一系列跨江桥梁,为市区交通改善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前些年,泸州市区范围内的长江、沱江两江的跨江桥梁,是按照下游往上为序以数字命名,如泸州长江二桥、泸州长江六桥、泸州沱江二桥、泸州沱江六桥等,命名工作既不规范,也不利于市民和游客记忆。
令人欣喜的是,近一年来,这种不规范命名正在纠正,如原长江二桥、六桥、八桥建成后,正式规范命名为“茜草长江大桥”“邻玉长江大桥”“纳溪长江大桥”。但是,目前已建成的跨江桥梁名称仍不规范,以数字命名的桥梁名称依然存在。
为此,建议市住建局会同市民政局(地名主管部门)将市区已建成跨江桥梁的不规范名称进行纠正并重新命名,具体建议是:除了“泸州长江大桥”“泸州沱江大桥”这两座最古老的跨江桥梁可继续保留原历史名字之外,其余桥梁均采用“泸州+地名+江河+大桥”的格式进行命名,如“泸州泰安长江大桥(原长江一桥、1573大桥)”“泸州国窖长江大桥(原国窖大桥)”“泸州蓝田长江大桥(原长江五桥)”“泸州华阳长江大桥(原长江七桥)”“泸州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百子图沱江大桥(原沱江二桥)”“泸州龙西沱江大桥(原沱江三桥)”“泸州XX沱江大桥(原沱江六桥)”。
上述建议,请市住建、民政部门斟酌!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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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3:19:20 想和你去吹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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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11:35:0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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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11:35: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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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4-01-26 11:35:31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已表示知晓。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0830-319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