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建议街道政府加强落实《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力度,增加市民幸福感
- 问政网友:18113531552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1-27 18:03:45
《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施行,已有3年,市人大在2022年底专门《条例》执法检查意见反馈会,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执法检查,积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按规定养犬”电梯抽烟等问题加大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处罚曝光等,切实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我强烈建议街道加强到我们卫国社区、南岸花城小区来开展定点宣传及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打造和谐社区履职尽责。(我多次在小区物业反馈,但他们缺乏执法权,效果不佳,而且近期因电梯抽烟问题差点引发邻里矛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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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18:03:45 1811353155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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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9:35:59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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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9:36:29 茜草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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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2-05 09:36:29
网民朋友你好,卫国社区将结合社区实际,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在改善社区环境的同时,宣传文明理念、排查消除隐患,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同时,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促进居委会协同物业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反复宣传、整治,帮助居民改变陋习。告别不文明行为,共创美好生活,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