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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有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6-01-14 11:37:11

请问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所需资料,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14
    11:37:11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6-01-19
    14:38:0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6-01-19
    14:38:5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6-01-19 14:38:51

网友你好: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办失业保险金应提供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一)单位应提供资料:

1、《单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参保情况审核表》。

2、失业人员档案。

(二)失业人员应提供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7条规定,失业人员申办失业保险金,需在单位移交档案后,本人应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原工作地、居住地或户口地的就业局申办失业保险金手续,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第2、3、6、12页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

5、本人在指定的银行开户办卡,作为发放失业保险金专用户。

以上答复,如有不清楚,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30-3192231失业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