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阳光国际城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的问题
- 问政网友:蒓花木易
- 问政对象:市人防办
- 提问时间:2024-02-05 12:53:58
想咨询一下我购买了泸州市昊阳森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阳光国际城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权,开发商说是出售70年使用权,并且为我们办理由人防办为我们颁发的人防车位使用权证,使用权证上的使用年限也是70年,这个情况是否是真实的?合法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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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2:53:58 蒓花木易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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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9:17:08 市人防办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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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9:17:24 市人防办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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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防办
- 回复时间:2024-02-08 09:17:24
莼花木易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有话请你说反映的“阳光国际城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月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个人)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防车位应由市国动办(市人防)办理人防车位使用权证。
人防车位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