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兜兜窗安装
- 问政网友:19338601442
- 问政对象:泰安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2-13 23:20:12
泸州之前明确发布了兜兜窗不能超过原有建筑外墙立面,本身防盗窗就会影响消防安全和高空坠物,年久腐朽之后很不安全!也会影响市容市貌,而且本小区繁华里属于新建小区,应该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喔,繁华里1期大多数安装防盗窗,建议后期不再允许安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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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3
23:20:12 1933860144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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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09:18:52 泰安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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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5:42:17 泰安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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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5:44:14 泰安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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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12:57:05 19338601442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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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泰安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2-20 15:44:14
网民朋友
您好!
2024年2月收悉高新区转办《兜兜窗安装》的网络问政交办件,泰安综合行政执法队非常重视,现就兜兜窗安装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临街建筑物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建筑物外立面,其它区域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市容标准。
《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第七条:临街建筑物和非居民住宅小区原则上不得设置防护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确需设置的,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和相邻权,不得超出建筑物外立面,且只能设置拉闸式、内置式或隐形防护窗、防护网;其他区域设置防护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墙面60公分,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和相邻权;同一街区(小区)设置的防护窗、防护网应当保持规格、色调统一。
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采取居民自治方式 ,制定严于本项规定的防护窗、防护网的设置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的,逐步实施改造。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