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关于农村旧危房拆建面积的政策咨询

  • 问政网友:huqiang8282
  • 问政对象:合面镇
  • 提问时间:2024-02-21 15:46:13

老家房屋年久失修,已经成为危房,并且周边均有人居住和人员过往,影原周边邻居安全。原有旧房建筑面积约280平方,计划在原址上重建,不占用耕地等。现户口簿上有3人,实际家庭人口6人。 2023年11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川府规(2023)4号文件通知,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镇上说县上未要求按新通知执行,只能按原来规定修建面积。 请问文件已经3月余,什么时候可以执行?根据新规定,我可以修建多少面积。

问政跟踪
  • 1 2024-02-21
    15:46:13
    huqiang8282 已问政
  • 2 2024-02-21
    16:01:40
    合面镇 已受理
  • 3 2024-02-22
    09:32:08
    合面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面镇
  • 回复时间:2024-02-22 09:32:08

合面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老家房屋重建面积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说明,跟您解释了因镇上没有接收到区最新宅基地自建房文件,无法确定最新住房建房面积,所以还按照之前的文件实施。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合面镇人民政府:0830-890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