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孩子父亲从2020年8月开始一直不支付抚养费 去哪个地方起诉?
- 问政网友:13379609908
- 问政对象:市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2-26 15:56:23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归母亲,父亲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但是从2020年8月开始,孩子父亲一直不支付抚养费,截止到2024年2月,中间一直未支付抚养费以及离婚协议规定的孩子医疗费和教育费,请问这种我是去哪个地方起诉?需要提供什么依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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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15:56:23 1337960990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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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1:39:30 市司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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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1:40:27 市司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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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2-27 11:40:2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您可以向孩子父亲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孩子父亲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孩子父亲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抚养费纠纷一般需要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离婚协议等证明身份关系或血缘关费及双方约定的证据材料和教育费、医疗费发票及孩子日常生活开销的证据材料,最好还能提供对方收入情况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