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云龙镇达康社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是否审批公示
- 问政网友:金泸州
- 问政对象:云龙镇
- 提问时间:2024-02-28 14:19:31
泸县云龙镇达康社区已建停车场,原云丰村集体用地,停车场收费是否需要政府或公安部门,或自然规划局审批公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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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14:19:31 金泸州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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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9:21:03 云龙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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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9:04:02 云龙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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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云龙镇
- 回复时间:2024-03-01 09:04:02
附:网上回复
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24年2月29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关于“泸县云龙镇达康社区已建停车场,原云丰村集体用地,停车场收费是否需要政府或公安部门,或自然规划局审批公示?”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云龙镇综合执法办核实,达康社区停车场为云丰村集体土地所建,云丰村村委会对其所属集体土地的管理和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之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云丰村对所属集体土地资产的管理处置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收费标准已在泸县发改局备案,未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的情形,未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若您还有相关疑问,请在工作日到云龙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解,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电话为0830-8996195。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