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未交房的集体户籍儿童不应视为托管户口摇号入学的建议
- 问政网友:shanhe1943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4-02-29 11:13:41
本人为孩子入学购买了金科美院的一套房产,因开发商原因预计要再6月底才能交房(之前一直宣传提前交房)因此在本年小学报名前只能迁移至况场街道集体户口。根据2023年的招生简章,集体户口视为托管户口,要满足正常户籍的儿童入学需求后摇号入学。建议2024年针对购房未交房的集体户籍儿童一视同仁,和正常户籍儿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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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1:13:41 shanhe194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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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4:51:34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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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1:21:17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4-03-01 11:21:17
网友,你好!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主城区小学招生托管户口情形为:应入学儿童与房屋产权人不是直系亲属关系;应入学儿童属于集体户籍;应入学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不属于住宅。属于托管户口,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主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分配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主城区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生源数量和分布状况拟定分配方案,报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当学校招生区域内应入学的适龄户籍儿童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分配入学;当学校招生区域内应入学的适龄户籍儿童数量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非托管户口的户籍儿童优先保障入学,托管户口儿童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入学名单,剩余儿童全部统筹分配到该校所属街道或相邻街道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特别提醒:适龄儿童入学以入学当年的政策为准。
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江阳教育体育”,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3123591。
感谢你对江阳教育体育的关注。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