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2024年长江流域禁渔期休闲垂钓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泸州垂钓者
- 问政对象:市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4-03-11 23:53:31
网传《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本月9日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非禁渔期,垂钓者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可一人一竿,一线双钩,每个钩的钩距不超过2厘米。个人可以休闲垂钓,但每次单日渔获物不超过2.5公斤(外来物种不在保护范围内),如果单日超过2.5公斤的,渔业部门人员会让你按要求把它超出的部分放回原水体,如果单尾超过2.5公斤可以留取,但其他钓获物应该立即放回原水体! 想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该信息是否属实?是否可以在长江休闲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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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23:53:31 泸州垂钓者 已问政 -
2
2024-03-13
15:45:23 市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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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15:45:41 市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4-03-13 15:45:41
网友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渔业渔政科回复如下:
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川农规〔2024〕2 号 ),对休闲垂钓是否有新变化?《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是根据《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两年来,没有新的情况而正式施行的确定,没有新变化。
对于泸州而言,根据《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泸市农〔2022〕66号)第五条规定,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长江干流泸州段、赤水河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管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以及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今后泸州市长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国家、省新公布的常年禁止垂钓水域,自建立和公布生效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
《办法》第六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因此,您可以到许可垂钓的水域垂钓,还应遵守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布的垂钓管理办法。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