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城管局执法人员未依法履职
- 问政网友:Cq影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3-14 14:45:37
市民多次向龙马潭城管局反映金色巴黎小区物业在公共区域违建搭彩钢屋问题,相关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均以搭建彩钢屋是为小区泳民更衣所用以及堆放浮漂不是违建敷衍回复(于法无据),1.《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未经规划审批的临时建筑即违建;2.游泳池仅供小区少数泳民使用,游泳物业收取了费用并非免费而是收费盈利,且在游泳池旁大型公厕内已为泳民设置男女更衣室,泳池全年11个月均无水干枯,而违建房屋既不是所贴标签(水质检测)更不是(更衣室)因旁边公厕已设置了更衣室,不管堆放浮漂或任何物品都改变不了未经审批违建的事实;3.龙马潭执法人员面对市民监督投诉,只是程序履职走形式,而未实质性履职责令物业限期拆除,执法人员凭主观意愿随意敷衍回复市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管市民怎么投诉都典型的不作为,只有向市城管局投诉,烦请市城管局监督龙马潭执法人员履职,提升龙马潭执法人员在公众心中的满意度;4.若龙马潭执法人员执意说物业未审批搭建的彩钢房屋不是违建,请提供法律或相关文件依据,而不是官僚主义凭个人想法回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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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14:45:37 Cq影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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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0:30:24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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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0:35:52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4-24 10:35:52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正黄金色华庭小区物业在公共区域搭建彩钢棚”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2024年2月21日起,龙马潭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已会同物业工作人员多次核实:经核实该小区中庭原有游泳池是为方便小区业主夏天避暑和健身所用,但该游泳池及周边无更换衣服的场所,您反映的公厕内也无出入门,无法保护小区业主隐私,固该公厕不具备更换衣物条件。下一步该小区自管委将就该问题组织商讨并根据小区多数业主意愿决定该移动更衣室是否保留问题。
综上所述,该问题牵扯到小区多数人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精神,结合城管系统“721”工作法,对该问题龙马潭区综合执法局将充分权衡相关因素,确保达到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统一。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安宁街道综合执法队,电话:0830-2345102。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