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医保补缴
- 问政网友:许霞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03-17 06:12:42
请问企业职工女性到退休年龄医保只连续买了8年,也没累计缴费满25年,企业职工如果一次性补缴医保应该缴多少年,是缴上班时候个人医保缴费乘以年限吗?如果选择继续每月缴费,应该补缴多少年,也是按上班时个人缴费金额缴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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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
06:12:42 许霞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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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5:23:10 叙永县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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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6:56:30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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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6:57:32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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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03-19 16:57:32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医保缴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医保清算。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25年且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办理医保清算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补缴标准为补缴时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缴费标准;也可以在职身份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办理医保清算,缴费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缴费标准。”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24年3月19日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830-6518333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谢科
联系电话:0830-6518333。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