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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乡村电工有没有权利损害农户财产利益安全

  • 问政网友:土豆鱼
  • 问政对象:牛滩镇
  • 提问时间:2024-03-22 20:42:48

乡村电工以竹子高度影响供电线路为由,再没有通知产权归属者的情况下,私自砍伐竹子,百余根。己触犯宪法第13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请问我该找哪个部门沟通?

问政跟踪
  • 1 2024-03-22
    20:42:48
    土豆鱼 已问政
  • 2 2024-03-26
    09:00:55
    牛滩镇 已受理
  • 3 2024-03-28
    16:43:53
    牛滩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牛滩镇
  • 回复时间:2024-03-28 16:43:5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乡村电工有没有权利损害农户财产利益安全”的问政,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镇供电所工作人员经核实,3月17日台区运维人员对10kV牛灌线白象三观塘台区低压电力线路巡视过程中,发现该台区有超高竹子已穿越到0.4千伏电力线路中间,严重危及电力安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因您在外务工,未能及时取得联系,台区运维人员根据川森防指办[2024]17号文第四条:按照“树倒不碰线,风偏不闪络”要求,排查消除林牧区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线路下方超高树木,通道内外树(竹)矛盾等隐患问题。所以在危急情况下,台区运维人员对超高竹子进行处理,消除隐患。

      3月26日,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后与您取得联系,向您宣传了近期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并诚恳至歉,您表示理解。

      请您知悉。

      若您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牛滩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830-657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