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寺路一段工地污染环境
- 问政网友:xinyonghu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03-30 09:45:16
马鞍寺路一段工地在进行土石方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请主管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还有,不知道经常听说的“三同时”具体是什么意思,也请解答一二。以上处理结果及回复内容直接回复在本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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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9:45:16 xinyonghu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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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9:41:54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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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9:43:56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4-04-09 09:43:56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马鞍寺路一段工地在进行土石方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请主管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问题获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现场核实,该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龙翔西路(二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为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天噪声排放不超过70dB,夜间噪声排放不超过55dB。我局在项目开工前将要求项目设置扬尘监测系统和噪音监测系统,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制定降噪 措施并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我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加强管理。“三同时”指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服务股股,联系电话:0830-3123553。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