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人保财险赔付金额不够,需要自行与人保协商赔款
- 问政网友:1278637
- 问政对象:市财政局
- 提问时间:2024-04-08 14:15:16
家里有一台智己车辆 川ED94948,3月份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左侧受损到泸州4S店定损,被告知人保赔付金额不够,需要自行与人保协商赔款问题,通过店端人员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4S店已向人保提供了泸州其他保险公司同款车辆定损截屏,但泸州人保既不参考当地其他公司的定损价格,也不采信人保成都分公司价格适当调整,本人向人保后台投诉无任何回复,店大欺客的人保是有多牛,试问保险业监管机构的监管在哪里?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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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4:15:16 127863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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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5:33:17 市财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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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5:37:47 市财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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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财政局
- 回复时间:2024-06-04 15:37:47
尊敬的1278637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新闻网问政平台发来的“人保财险赔付金额不够,需要自行与人保协商赔款”收悉,现将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与保险公司存在定损争议,保险公司店大欺客,经研判,该事项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监管范围,建议您直接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保险监管科沟通联系,请您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拨打投诉电话0830-8957081进行投诉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