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投诉三溪江湾城A区35栋101号和102号改变住房为商业超市
- 问政网友:大泸州610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4-10 15:05:06
投诉三溪江湾城A区35栋101号和102号 业主改变住房为商业超市。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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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5:05:06 大泸州61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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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0:00:30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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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0:44:24 安宁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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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1:09:20 大泸州61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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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4-22 10:44:24
市民朋友您好:
接到相关反映后,2024年4月12日现场到龙马潭区三溪江湾城小区35楼一楼101和102进行实地检查,经查,35号楼102未办理营业执照,;101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品销售,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0﹞15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允许商事主体将住宅在不改变房产性质的情况下,在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后,作为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
商事主体将住宅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危及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等的生产经营活动。
感谢您对安宁街道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