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一则劳动维权保障问题
- 问政网友:政客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1-23 17:35:49
泸县恒鑫玻璃厂区内一浙川玻璃厂
1.最近一月天天强行要求员工加班,工作时间为早8点晚24点,,隔三差五会加班到凌晨两三点,员工一天工作时间16小时有余。员工工作方式多为计件方式,晚上加班并未得到相应报酬的加班补足,有时工作计件时间不足8/h,廉价劳动力。
2.每月员工工资推迟一个月发放,1月辛苦加班的过年钱也得等到年过后领取,过年大家不都盼着那点过年钱吗?
3.工作餐一天两顿素食,无夜宵,天天这样加班员工身体营养得不到补充。
4.有的员工凌晨下班回乡下,骑车也得半小时有余,安全隐患很大。
5.公司并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工资条上却将计件工资分一部分写到社保一栏,明显假账。
忘领导核查,还员工一个正常的工作时间,加班得到相应的报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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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01-23
17:35:49 政客 已问政 -
2
2016-01-25
15:43:58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2-01
09:10:35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2-01 09:10:35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政客”,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应玻璃厂违反劳动法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你所述的“违法劳动法,超时加班”的情况属实
经查,泸县浙川玻璃有限公司平时职工上班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8个小时,存在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责令泸县浙川玻璃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整改。
二、你所述的“一月份的工资要二月才发放”的情况基本属实。泸县浙川玻璃有限公司的工资发放制度是当月工资在次月25前按时发放。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在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发放都不属于拖欠工资。
三、你所述的“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职工”的情况属实。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责令泸县浙川玻璃有限公司在限期内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感谢你对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8170505。
附件:1.泸县浙川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2.浙川玻璃公司提供“关于2016年1月份加班及补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