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兴泸水务在未通知欠水费的情况下,直接收取滞纳金 合理吗?
- 问政网友:有事就说话
 - 问政对象:兴泸水务集团
 - 提问时间:2024-04-22 10:28:22
 
兴泸水务城市供水公司在未通知欠水费的情况下,直接收取滞纳金,收费不合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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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2
10:28:22 有事就说话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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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9
09:59:39 兴泸水务集团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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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9
09:59:54 兴泸水务集团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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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9
10:02:42 有事就说话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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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兴泸水务集团
 - 回复时间:2024-04-29 09:59:54
 
尊敬的用户: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来件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随即安排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用户编号0400109768)于2017年4月由您小区开发公司代您在我司办理了入户手续,联系电话为开发公司经办人电话18715780284。您未收到欠费短信提醒通知是由于您未及时办理电话号码变更,公司将欠费短信发送至了您户登记的联系电话18715780284,最终导致您2024年3月水费未及时缴费产生0.32元的违约金。4月22日收到您的来件后,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取得了联系,并为您办理了电话变更登记。通过与您解释沟通,您表示理解。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今后,如您有任何用水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拨打我司24小时服务电话0830-3192777,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供水服务。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