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李定权等人在火葬区占用耕地作墓地的违法行为举报
- 问政网友:李永强
- 问政对象:潮河镇
- 提问时间:2024-04-23 17:33:01
潮河镇王坪村五社李定权等人在火葬区占用耕地作墓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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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7:33:01 李永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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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8:51:57 潮河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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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10:02 潮河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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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潮河镇
- 回复时间:2024-04-26 16:10:02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关于李定权等人在火葬区占用耕地作墓地的违法行为举报”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王坪村五社李定权等人占用耕地修建的“墓地”,采用的是深埋,未留坟头,未破坏耕作层且有种植条件。未违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不属于违法行为。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潮河镇自然资源所,咨询电话:0830-868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