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村里要求鱼塘全部放水 种植水稻或者莲藕农作物
- 问政网友:邓华
- 问政对象:法王寺镇
- 提问时间:2024-04-23 20:41:27
最近镇里强制要求所有鱼塘放水种植莲藕,水稻农作物,是否合理?是上面政策吗?存疑所以咨询下,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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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20:41:27 邓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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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9:01:46 法王寺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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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7:22:19 法王寺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法王寺镇
- 回复时间:2024-04-26 17:22:1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有话请您说反映的“镇里强制要求所有鱼塘放水种植莲藕和水稻作物,是否合理,是否为上级政策”的事项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展开研判,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现作回复如下:
一、该要求的法律背景与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维护法治建设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二、该要求的作用对象
我镇并未要求所有鱼塘都恢复耕种,该要求的作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违规改变土地用途,挖塘养鱼的情况。针对具有历史资料鉴定或群众意见为证确系本为山坪塘的,可酌情处理。
三、我镇采取的措施
我镇于2023年12月已下发了《责令复耕通知书》,要求村民主动将违规改变用途的耕地限时整改,恢复耕种。
综上所述,如您户在需整改地块的范围内,希望您积极配合村委会工作,按法律要求将鱼塘恢复为耕地。
我镇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唐仲秋
联系电话:0830—2816548
合江县法王寺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