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法院执行回公司的固定资产变卖后的收入的税收申报问题
- 问政网友:l123456789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4-04-25 12:37:40
领导你好!
我是一家企业的非财务管理人员,不懂法院执行回公司的固定资产变卖后得到的收入如何申报税收,问两个外行话:
1、法院执行回公司的固定资产变卖后公司收到的收入具体如何申报税?税率是多少?
2、法院执行回公司的固定资产变卖后得到的收入是否可以抵扣被执行人侵吞的固定资产原值、公司债务、利息、拖欠的工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后再申报企业所得税?还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啊?
麻烦领导百忙中文字回复一下。谢谢啦1
问政跟踪
-
1
2024-04-25
12:37:40 l123456789 已问政 -
2
2024-04-26
10:59:31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24-04-30
10:27:53 市税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4-04-30 10:27:5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在详细了解您的问题后,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向您说明情况,您表示知悉且满意,若您仍有税务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泸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830-7212366。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税务局
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