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个体劳动者参保11年后 能转到上海社保公司缴费吗?
- 问政网友:仲女士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4-04-28 14:18:06
本人仲吉蓉一直以个体劳动者交的社保,至今交了11年,现在在上海上班,能转到上海社保公司缴费吗?转过来之后能与之前交的一起合并计算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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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4:18:06 仲女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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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7:25:17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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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2:38:3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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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4-04-30 12:38:3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今年47岁,目前户籍纳溪区护国镇,纳溪有11年(2013年-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上海有9个月缴费(大概时间2011-2012年),现在在上海参加工作,又准备购买上海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并将纳溪职工养老保险转到上海合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1、您目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现户籍未在上海,建议您先在上海社保局核实您准确缴费情况及转入条件。2、两地缴费最终合并后只要缴费没有重复就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有重复年限的转入地会对重复部分作退费处理。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95573咨询或前往纳溪区纳江路1号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