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油站安全隐患的投诉
- 问政网友:陈天云
- 问政对象:纳溪区经科局
- 提问时间:2024-05-01 11:03:14
1.加油站离居民住宅太近,导致附近居民经常问到汽油气味,汽油味致使附近居民头晕恶心食欲不振等状况,而且加油站有易燃易爆等不确定的安全因素,2.加油站所建厕所完全不符合卫生条件,粪坑完全露天状态,3.加油站所建洗车场距离321国道太近,排队洗车的车辆经常占用321国道,附近居民经过马路都存在交通安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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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11:03:14 陈天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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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09:22:53 纳溪区经科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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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2:24:06 纳溪区经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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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2:26:54 纳溪区经科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经科局
- 回复时间:2024-05-14 12:26: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加油站安全隐患的投诉”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所在加油站为亲友加油站,位于新乐镇大河村国道边,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业务人员进行了2次现场走访,现答复如下。
1.一是该建筑物建于2000年,先建于周围建筑。二是该加油站已经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并将于近期针对油气泄漏情况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我局将责令其进行整改。三是据加油站工作人员反映,也曾闻到类似油气味道,但认为不是加油站造成的,或是周边其他原因,该情况我们将持续跟进;另外,在5月的2次走访期间,我局走访人员均未闻到汽油味。四是该加油站相关证照齐全,符合危化品生产营业要求,相关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关于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其加强管理。
2.加油站厕所化粪池位于建筑屋背后业主农田之中,目前有加盖石棉瓦,存在部分外露,该问题我局已要求加油站进行修整、覆盖、落实警示标识。
3.一是根据该加油站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范围不包含洗车业务,洗车行为是加油站老板个人自愿送赠行为。二是该洗车装置未在加油站内,位于加油站斜对面约40米距离。三是我局已建议加油站经营者对其洗车场加强管理,合理停靠并及时疏导车辆,减少对道路交通和群众出行带来的影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您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0-4218269。
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4日